涂装工艺废气处理准则及相关文件
随着空气污染的日益严重,雾霾天气越来越频繁,我们的生活环境变得越来越糟糕。传统的汽车涂装行业是产生有机废气的一大来源,针对此情况,2019年1月3日国家环保部门更新了《汽车整车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文件中特意指出:“喷漆室、流平室及烘干室应采取封闭措施控制有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喷漆室应配备高效漆雾净化装置,此外流平室、烘干室以及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漆室、调漆间等工作场所应配备高效的有机废气净化装置。”
批文中对涂装工艺中排放废气提出了相关的净化要求。目前我国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尚且遵循的是1996版本,新的标准排放限值还未更新,已不能满足现状形势。
近期京津冀、重庆、广州、长江三角洲区域相继出台了相关涂装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且对排气筒排放浓度的限值要求越来越严格。此外,在2017年11月更新出版的《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也要求所有溶剂型喷漆工段需有安装废气处理设备,规定处理效率要大于90%,且需要定期监控废气排放浓度及速率。